问题:
各位商标从业者老师好 我们公司商标注册号:33005356 ,于2014年06月14号注册成功,期间一直有在使用,在公众号和网站上做宣传,但是有一家 佩特霍母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1号 在相同类别提交了和我们公司一样的商标名字,申请商标注册号:35720062,并在2018年11月份对我们公司的商标恶意提出撤销连续3年不使用的申请,他们的商标在2019年2月份被驳回,我们公司收到撤三文件后,提交证据资料做了答辩,但审查的老师认为我们提交的证据不足,我们接下来又提交了撤销复审,再次补充了证据,商标局于2020年3月份下发了裁定书,还是以同样的理由认为我们商标没有在用,我们商标明明在用,为何说是没有在用,我们的商标经历了撤三答辩和撤销复审,走了2个程序,期间我们也注册了新的商标,却引证了对方的商标而被驳回,而对方的商标,却已经过了14个月复审都一直没有结果,两者之下为何我们的程序一直在走,对方的迟迟不出结果,跟商标局推行的加快商标的审查诉讼是明显不符的,复审在9个月内是要出结果的,这个是否是公平对待,我们的商标最先申请。并且在用,这阶段我们投入了人力物力,而对方的商标一直不出结果,难道就是在让我们的商标被撤销后,让他们的商标通过吗,这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希望商标局的商标从业者们关注一下这个案子,尽快审查对方的商标,
回答:
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1、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对于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请及时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委一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评审案件进行裁定;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2、复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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