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那么请问注册人不再使用,但还维持有效的商标也需要一起办理变更手续吗?
回答:
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对于需要一并变更的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再使用的,可办理注销。
问答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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