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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商标局官网查询第1513152号商标专用期限截止到2011年1月27日,但是商标流程状态中
时间:2023-04-26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在商标局官网查询第1513152号商标专用期限截止到2011年1月27日,但是商标流程状态中显示2012年2月15日打印核准续展注册商标证明,并且注册人有纸质的核准续展注册证明文件,写明有效期自2011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 请工作人员查询一下该商标的情况,求解如何办理该商标的续展申请。

回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2、您询问的商标续展申请收文日期为2010年8月,审查完成后,国家商标局2012年2月发放该续展证明。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您询问的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问答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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