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一下我们这边有一个驳回复审的案件,复审实现是4月29日止,但是客户本人在湖北,因为回去要隔离观察,章在昆明办公室,没人能够能够拿到公章。这种情况还可以办理商标复审吗?可以先递交,后续的盖章资料在3个月的补充时限内递交吗?
回答:
评审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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