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0年4月24日知识产权局已经通报了某些不法分子通过寄送商标电子公告或者非法利益,今日我们公司也上当了,请问,既然已经知悉其是诈骗行为,且通报过,请问作为官方是否应该考虑移动司法部门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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