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石固达1类商标,注册号为33961684 号 商标的公告期截止3月21号,但有人竟然于4月
时间:2023-04-25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石固达1类商标,注册号为33961684 号 商标的公告期截止3月21号,但有人竟然于4月22日提出了异议申请,请问老师这种能受理吗?对方说疫情期间可以延期申请,请问是延期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文件证明疫情影响,可以延期多久申请,感谢老师解答
回答: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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