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从业者好!由于写多了留不上 ,所以只有再补充一点,安拉是伊斯兰教所崇拜的真主,注册了将伤害3000多万穆斯林的感情!也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六和八款。所以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详细流程您可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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