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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工作者您好: 我是注册号为35017440的持有人,我这个商标已经成功注册下兽医辅助44011
时间:2023-04-25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    我是注册号为35017440的持有人,我这个商标已经成功注册下兽医辅助440111,动物清洁440131这两小项,我是否可以做宠物医院?如果我要增补宠物医院服务,那这个小项是否能增补成功?劳烦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一下我呗,感谢!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需增加商品,请提交商标注册的新申请,由审查员予以审查,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

问答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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