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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东杰,于2013年5月29日通过 北京东方精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
时间:2023-04-24    访问量:0

问题:

本人王东杰,于2013年5月29日通过 北京东方精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12667915号 长寿泉 10类商标。我们公司经营的 长寿泉 品牌的助行器、坐便椅、医疗床、护理气床垫等等在淘宝、京东月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众所周知。 2019年4月1日李美丽委托代理公司对我们公司第12667915号 长寿泉 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由于我们没能收到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错失了答辩的机会。同时在2019年4月20日李美丽委托 保定知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注册同类别 长寿泉 商标。 对此,我们公司有几点疑问需向实审处商标从业者反映: 1、我们公司申请的第12667915号 长寿泉 商标是经过商标局审查批复的,现在又说提交的营业执照不实,这不是自我否定吗?商标代理公司都知道当时这类情况有很多,都心知肚明,所以我认为不能因此作为否定一个正在被广泛使用的商标依据。 2、李美丽的无效宣告请求属违规操作。因为申请人提交的营业执照是否虚假,应该是商标局内部存档,不会对外公布,其他人怎么会知道的呢?行业内都知道李美丽的代理公司 保定知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门靠窃取商标局内部信息,行损人利己之事。 3、在我商标未被宣告无效期间李美丽申请注册同类别 长寿泉 商标,属于抢注。 鉴于以上情况,我请求商标局实审处立即驳回李美丽抢注我持有的长寿泉10类商标的申请。 请商标从业者明察秋毫,明断是非! 商标持有人:王东杰13903181186                        2020年5月8日

回答:

1、无效宣告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询问。2、国家商标局将严格按照商标法规定和审查审理标准审查。请您耐心等待。

问答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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