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异议答辩人的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不慎遗失,实属特殊情况,但有复印件和原邮封和全套异议答辩材料及证据,并附上了原答辩通知遗失说明,不知是否可以,现在驳回复审材料早就不再要求原件及身份证明.请费心回复。
回答:
该情况建议拨打国家商标局异议科电话010-63218500-5-7人工沟通解决。
问答日期: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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