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询问一下 个人名下的第29类 30类 32类 35类 43类商标,授权他人使用,需不需要向商标总局备案?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
问答日期:
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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