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册商标的撤三政策,完全是无稽之谈,这个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额损失(品牌塑造的巨额投入),
时间:2023-04-23 访问量:0
问题:
已注册商标的撤三政策,完全是无稽之谈,这个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额损失(品牌塑造的巨额投入),企业不会经营被市场淘汰无话可说,通过手里的权力去撤销别人努力经营的成果;如果我是知识产权商标工作者的商标从业者,必然会撤职查办出次政策的一干人等,严惩不待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如对该法条有异议,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予以说明。
问答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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