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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1403、31367076两个商标,于2019年12月提交转让申请,目录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
时间:2023-04-22    访问量:0

问题:

31421403、31367076两个商标,于2019年12月提交转让申请,目录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也未收到任何补正通知;由于原注册主体急需要注销,请查看是什么原因造成无受理的。

回答:

1、经过查询得知,您所说的商标处于转让审查阶段,请您耐心等待。2、自2019年12月30日商标缴费流程调整后,商标转让商标申请提交时不再需要缴纳商标规费,缴费环节设置在转让核准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收到转让商标申请后,因尚未缴纳商标规费,不再发放受理通知书。对于收到的转让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将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转让商标申请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核准的,发放缴费通知书。经复核,当事人已经缴纳商标转让规费的,刊发《商标公告》,并在公告后发放相应的转让证明。

问答日期: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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