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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标局工作人员违法办理5758629商标的投诉商标局:5758629艺匠数码商标商标局
时间:2023-04-22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对商标局工作人员违法办理5758629商标的投诉 商标局: 5758629艺匠数码商标商标局工作人员在转让办理过程中违反程序和法律规定,现向商标局投诉如下: 1.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公布(商标网上查询栏获悉):2017年8月商标转让申请收文,2017年11月7日等待打印受理通知书,2018年2月10日核准地址变更打印,2018年3月5日商标转让申请收文,2018年4月13日等待打印受理通知书,2018年5月2日核准证明打印发送,2018年7月21日,核准证明打印发送,2018年10月29日补发商标注册证。本流程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轮申请时冯文君和北京启锐,于2017年8月提出,第二轮申请时北京启锐和上海韩艺提出。第一轮提出的证明打印是2018年5月二日,第一轮冯文君与北京启锐申请核准公告是2018年3月6日,第二轮北京启锐与上海韩艺申请核准公告是2018年7月13日。由此看出,北京启锐的商标专用权是3月6日核准生效的,在还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3月5日就提出转让申请,明显不符合程序规定,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大于内部文档的法律效力,这是法律规定。 2.韩艺2018年7月13日核准转让后,商标局工作人员10月又为其补发注册证明,这也是没法律规定的,而且违反了《商标法》第42条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规定。    以上两点,均证明商标局工作人员在商标办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敬请商标局对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法律的尊严。

回答:

1、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第一次转让公告时间为2018年3月6日,转让证明打印时间为3月23日,领取时间为4月10日,5月2日流程结束。第二次转让商标申请提交日期为3月5日,进入审查系统时间晚于3月6日,可以正常核准,该流程合乎规定。2、第二次转让公告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商标所有权人于2018年10月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2019年1月补发您询问的商标注册证,流程合乎规定。

问答日期: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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