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起,自然人Y在生产饲料过程中,成品饲料包装袋上使用了商标A,并标注了注册标记,共销售了
时间:2023-04-21 访问量:0
问题:
2017年1月起,自然人Y在生产饲料过程中,成品饲料包装袋上使用了商标A,并标注了注册标记,共销售了使用该饲料货值100万元给甲公司。另查,甲公司是商标A的持有人,商标A经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5月12日驳回,上述饲料包装袋系全部由甲公司提供给自然人Y使用,自然人Y未审查商标注册证就使用上述包装袋进行了生产销售。请问:就商品饲料而言,自然人Y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
回答:
商标的使用问题建议询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问答日期:
2020-05-18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