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好: 我们是上海旌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今年可能由于疫情影响,1至4月商标局财务部门没发过《对款账单信息》,希望老师了解并催促补发一下,便于我们加强内部管理,感谢!
回答:
自2019年12月30日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国家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因此不会再发放对账单。
问答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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