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于2020年04月21日收到发文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申请人申请号40217119,申请日期2019年08月08日,第30类,商标名称武侠。引证商标在2019年06月07日申请的第38738551号武侠商标。 申请人在2014年08月06日注册申请第15110826号第30类武侠商标,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09月21日至2025年09月20日,具有在先注册优先权。第40217119号商标是申请人对原有在先注册商标第15110826号的补充和再完整的,是为了更完善商标。 而引证商标第38738551号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19年06月07日,比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5110826号武侠商标的申请日期晚了5年多。请给予申请人第40217119号武侠商标公平公正。 于2020年04月21日收到发文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申请人申请号40217119,申请日期2019年08月08日,第30类,商标名称武侠。引证商标在2019年06月07日申请的第38738551号武侠商标。 申请人在2014年08月06日注册申请第15110826号第30类武侠商标,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09月21日至2025年09月20日,具有在先注册优先权。第40217119号商标是申请人对原有在先注册商标第15110826号的补充和再完整的,是为了更完善商标。 而引证商标第38738551号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19年06月07日,比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5110826号武侠商标的申请日期晚了5年多。请给予申请人第40217119号武侠商标公平公正。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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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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