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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于2020年04月21日收到发文编号为TMZC40217119BFBG01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时间:2023-04-21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于2020年04月21日收到发文编号为TMZC40217119BFBG01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申请号40217119,申请日期:2019年08月08日,第30类,商标名称武侠。引证商标为黎法年在2019年06月07日申请的第38738551号武侠商标。 我们公司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公司早在2014年08月06日注册申请并初审公告刊登在2015年06月20日第1460期的第15110826号第30类武侠商标,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09月21日至2025年09月20日,具有在先注册优先权。第40217119号商标是我们公司对原有在先注册商标第15110826号的补充和再完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完善的使用商标权。 反观,引证商标第38738551号武侠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19年06月07日,比我们公司在先注册的第15110826号武侠商标的申请日期晚了5年之多。该引证商标不应成为宣告我们公司第40217119号申请商标驳回无效的在先权利基础,是对我们公司的极大不公。给予第40217119号武侠商标公平公正。 备注:为保留隐私,烦请不予公开此留言,感谢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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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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