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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许小检于2019年4月10日申请的注册号为37417786的商标雅韩整形美容目前仍在商标驳回复
时间:2023-04-21    访问量:0

问题:

持有人许小检于2019年4月10日申请的注册号为37417786的商标雅韩整形美容目前仍在商标驳回复审中根据商标在先申请原则持有人刘友莲于2019年5月14日申请注册号为38169472的商标雅韩整形美容不应予以初审现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进行初审撤回

回答:

1、经过查询得知,第38169472号商标已引证第37417786号商标部分驳回,剩余部分不构成近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问答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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