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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第42217800号百年大宅门商标近期被驳回,其引证商标在中国商标网流程显示应已无效,为何还会引
时间:2023-04-20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第42217800号百年大宅门商标近期被驳回,其引证商标在中国商标网流程显示应已无效,为何还会引证两个无效商标来驳回,是否又是审查错误,请尽快帮忙复核一下,如是审查失误,请尽快收回驳回文件

回答:

经过查询得知,您询问的商标的引证标均处于评审流程,并未无效,可以作为引证商标。该审查符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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