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权利人A于2012年将商标许可给B使用,已办理许可备案,现仍在许可使用有效期限内,根据业务需要,A现在拟将商标许可给C使用,并由C再许可给B使用,请问是否需要提前终止于2012年提交的A给B的备案申请?如果需要,是否要先行办理提前终止,再提交C给B的再许可?
回答:
无需终止,与之前的许可不影响。您可以直接办理A到C到B的许可即可。
问答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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