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7437571号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该商标经过两次转让后为现在权利人所有。他人提出撤三时间正好在该商标转让给现在权利人的期间,而关于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中要求提供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的使用证据,但现在权利人是在19年获得专用权的,请问19年之前的使用证据还如何获得?
回答:
可以提供原转让方的使用证据。
问答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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