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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由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及XX互联网品牌标识认证已到期,截止到2020年05月22日,相关网络
时间:2023-04-19    访问量:0

问题:

上海由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及XX互联网品牌标识认证已到期,截止到2020年05月22日,相关网络知识产权已处于公开注册受理状态,为避免相关品牌下线删除后对相关单位造成不便,现我注册服务机构正式发函进行反馈确认,该互联网品牌标识如需保留其使用权请于2020年05月29日前及时与我机构联系办理手续。时限内提出书面续费申请,系统将默认放弃,并放入公共资源...为由,致函我们公司,要求经其办理相关认证业务。并多次致电督促。对应服务标价极高,单个商标19000元5年保护期;38000元10年保护期。 本人曾在专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从事过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对《商标法》有一定了解。经过与同行交流论证,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并无线上线下之分。该互联网品牌认证表述,显然是置《商标法》权威于不顾,为求一企业之私利,肆意编造和歪曲解释《商标法》,误导社会和企业主体对商标权利和知识产权的理解。故此恳望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从业者予以重视,对这种扰乱视听,骗取市场主体办理该业务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惩处,以正视听。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回答:

请切勿相信非官方渠道传播的信息,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您也可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反映情况。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问答日期: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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