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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日邮箱收到30件《商标变更申请补正通知书》,全部的需补正内容都是: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
时间:2023-04-18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今日邮箱收到30件《商标变更申请补正通知书》,全部的需补正内容都是: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将第41869594A号等所有商标一并变更。 现有以下问题:1、我应该如何操作?每一份邮件都需要回文吗?2、除了电子回文,是否还需要再去我们公司当地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提交变更名义和地址申请?3、如需要重新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与电子回文孰先孰后?4、回文怎么写,写错了重新进入页面后还可以修改吗? 期待您的解惑,感谢!

回答:

1、需要。2、需要。3、无强制要求。4、说明相关情况即可。仅当日可以删除补正回文后,重新提交。

问答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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