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作为代理机构,于5.27日收到客户异议答辩通知书及答辩材料。随后与客户沟通,岂料被客户告知其已经
时间:2023-04-18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公司作为代理机构,于5.27日收到客户异议答辩通知书及答辩材料。随后与客户沟通,岂料被客户告知其已经与北京力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有北京公司为其进行代理答辩。究其原因:1.北京公司早于我们公司告知客户商标被异议事实。2.北京公司明确告知客户且发送了本不由其知晓的异议答辩通知书和对方的第三方的异议材料文件扫描件。此举皆早于我们公司。 疑问:在异议流程里,为何在原代理机构尚未收到材料的期间,其他代理机构是如何知晓的?材料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烦请国局给回复下。
回答:
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并写明具体商标情况,详细事由。
问答日期:
2020-06-03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