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号,把个人名义下的商标第5794411号转让到公司,在2019年7月30号拿到了电
时间:2023-04-18 访问量:0
问题:
2019年1月10号,把个人名义下的商标第5794411号转让到公司,在2019年7月30号拿到了电子转让证明,在2019年7月31号提交重现注册申请,其中新注册的商标群组产品都与旧群组是一致的,甚至里面有4个产品都跟旧商标是一模一样的,在2020年6月3号竟然收到全部驳回通知书,这是为什么呢?新注册被驳回的商标申请号:40054194
回答:
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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