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同一申请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因使用图样有点变化,故提交新注册申请,可以备注已经注册的商标号给审查员参考么?备注在商标说明中可以么?还是要写信给综合科?
回答:
无强制要求。如有需要,您可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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