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协调寄回武商联集团10个注册商标期限续展发票的申请 专业的商标工作者! 您好! 本人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中的企业联系人。 本人于2019年10月底通过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办理了武商联集团名下10个注册商标(6485570、6485571、6485574、6485580、6485581、6485589、6485590、6485592、6485035、6485037)续展申请,但自2019年10月底通过该系统办理完毕至今,公司一直未收到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发送的电子发票。 备注:《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第14条约定: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费的,统一开具电子票据,需使用缴费账户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而后,本人于2020年6月2日向国家商标局电话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本人,此次续展未开具电子发票,而是纸质发票,且于2019年12月17日邮寄给公司。按照该工作人员反馈信息,本人先后与邮局、相关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反复联系,均未查询到发票去处。6月3日,本人电话国家商标局,希望商标局提供发票复印件给公司作为报税凭证,商标局工作人员予以拒绝。6月4日,本人再次电话国家商标局财务处,此时工作人员又反馈,纸质发票寄出后因挂号信无人领取又寄回国家商标局。至此,本人终于查清公司发票去处,同时,本人请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登记的武商联集团公司通讯地址将发票寄回,但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武商联集团出具《情况说明》,否则无法寄回。针对上述系列情况,烦请您给予协调,支持解决公司的以下诉求: 1、此次挂号信被退回,并非公司原因造成,本人作为公司登记在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联系人,并未收到任何有关挂号信领取电话。故公司无法出具《情况说明》。 2、按照《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约定,此次商标续展发票本应通过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电子发票,相关工作人员未与公司提前联系情况下,以挂号信方式寄出纸质发票,致使最终挂号信被退回,烦请协调相关部门在公司不出具《情况说明》情况下,将武商联集团10个注册商标发票寄回公司,并请详细注明收件人、联系人(本人)及联系人电话。 为感。
回答:
已告知国家商标局财务,并再次邮寄票据复印件,邮寄挂号信单号为XC24955138911,请您留意查收。
问答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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