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注册号512279 与注册号5658074这两个商标相同的商标名称,共同的产品,这种问题如何解决? 在先权利人已经过了对后申请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时限,换言之,这最终还是局里审查出的问题。 这种对在先权利人构成侵害的事情,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 ?
回答:
过期无法申请无效宣告。侵权问题建议询问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问答日期:
2020-06-05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