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期我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往曾经帮我们公司办理商标注册的乌鲁木齐早晨好商务询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并要求我们公司将通知及信封与答辩材料一并寄回,我们公司已经将材料全部准备完毕,但是我方没有寄回收件人的名字和电话,请务必回复我,便于我们公司将材料及时寄回。感谢。
回答: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收文科,邮编:100055,电话为010-63218500。
问答日期:
20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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