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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歧视个体工商户,阻碍个体工商户,不让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
时间:2023-04-17    访问量:0

问题:

举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歧视个体工商户,阻碍个体工商户,不让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随意给我们盖《恶意》帽子 驳回理由一: 《你公司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近似标志作为商标的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我们只申请了80几个商标,却说我们《大量申请注册》 我们几乎每个商标在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一到五年最早2015年,申请商标都是本人臆造,之前没有任何人在任何类别使用过,却说我们申请《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驳回理由二: 《你公司短期内提交了包含该申请在内的大量商标注册申请,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我们只申请了80几个商标,从2018年到2020年一共三年,却说我们是《短期内提交了》 我们只申请了9、36、35、38、41、42、39这些做为互联网软件是必须申请的类别,却说我们《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我们向综合处写信反应,多次打电话查询,综合处说不归他们处理,已经转到其他部门,但是一直不予处理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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