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A作为异议人提交了异议。但,原属于A的引证商标于近期(2020年5月20日)提交了转
时间:2023-04-16 访问量:0
问题:
2019年6月,A作为异议人提交了异议。但,原属于A的引证商标于近期(2020年5月20日)提交了转让申请,从A转到B,目前还没转让完成,仍在审理中。想问下1)是否需要提交异议人变更申请?2)如果不提交,有何后果,会不会出现审理时在先商标已经不属于异议人A而判决A无权异议而输的情况?3)如果提交异议人变更申请,那么知产局要求的在先权利转移证明必须是商标转让证明么?转让提交文件可不可以(因为还在审理中)?转让受理通可不可以?
回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010-63218500-5-7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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