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注册申请时,在申请书正文和附页填了重复的类别和商品,商标局根据总商品个数,且不扣除重复商品进行收费,该收费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经与商标局沟通,商标局认为即使是完全相同的商品,也会按照申请书正文和附页中的总个数进行计算收费,且不予退费。 希望商标局就该问题给出答复。
回答:
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中的商品个数为准。如对该情况有异议,建议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申请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6-11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