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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13114号商标,申请人委托新的代理公司要变更代理人,下了不予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理由是经审
时间:2023-04-15    访问量:0

问题:

第42013114号商标,申请人委托新的代理公司要变更代理人,下了不予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理由是经审查,我局档案中该商标的注册代理人即为北京飞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故申请人无需再就代理人进行变更。请问下,这个理由是什么意思?是这个标不能变更代理人吗?

回答:

我局档案中您询问的商标的注册代理人即为北京飞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如需变更为其他代理人,可以提交变更代理人申请,如仍需委托该代理公司,无需提交变更申请。

问答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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