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商标局认为:第43553456号 世达 商标与初审并公告的第38609781号 世达 商标近似,驳回第43553456号 世达 商标注册申请。经查:第38609781号 世达 商标于2020年5月12日被异议,处于异议审查阶段。商标局以异议阶段的商标作为引证商标从而驳回世达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是否合法?请予说明!感谢!
回答:
异议中的商标可以作为引证商标。
问答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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