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五金器具以前属于0609小项,但是15年版本后的分类表五金器具又在0607,0608,0609,请问我1997年申请的是在0607里面的钉子小项已经成功注册了,2019年我申请的也是钉子的小项,为什么我的会因为五金器具类似商品有引证商标驳回,为什么我的商标申请在先不驳回对方的商标,反而我没有选五金器具这个小类,却因为五金器具这个小项驳回我的商标。其次如果我现在提交无效宣告,但是对方引证商标已经超过五年,我现在去无效宣告会支持我的商标申请在先无效他的五金器具吗。还有我选择做驳回复审还是会因为五金器具驳回复审申请吗。且引证商标选择的小项在商标局里面显示是0608,0609,0610,另外一个引证商标选择的0603,0609。都没有选择0607,凭什么驳回我的商标。
回答:
1、我们不对个案进行分析,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2、无效宣告问题请前往商标评审业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业务010-63218500-8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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