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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但代理机构将明显与他人已注册成功的同类别的文字商标申请了注册,商标
时间:2023-04-14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但代理机构将明显与他人已注册成功的同类别的文字商标申请了注册,商标局已经收文,但还未受理,代理机构有责任吗?感谢解答!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详细情况建议询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问答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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