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按期缴纳商标申请费用的,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期满未缴纳或者未按要求缴足费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时间:2023-04-13 访问量:0
问题:
申请人按期缴纳商标申请费用的,依法予以受理。申请人期满未缴纳或者未按要求缴足费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不予受理,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第43746171号6个月未缴费,即然可以做为引证,未缴费日期都不保留,况且也不是在先申请,1、审核人没有审核到底谁先注册的,我们1月6日申请的第43607410号明显早于第43746171号。而且她后申请类目商品与1月6日都是近似,为什么不先审核,而且引证的商标6个多月了并没有缴纳费用,不再受理流程。明显你们审核误判!!复审还要我们交钱。哎,找谁理论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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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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