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商标工作者,您好,我是2020年3月23日提交了第13523701号盛地本草、第13523744号盛地本草
时间:2023-04-12    访问量:0

问题:

商标工作者,您好,我是2020年3月23日提交了第13523701号盛地本草、第13523744号盛地本草商标的撤三材料,但是现在官网还查询不到撤三申请的任何信息,目前也没有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如有快递文件,能否单号发给我一下,感谢

回答:

您所说的商标撤三已不予受理,发文单号为XC57783534511,请查收。

问答日期:

2020-07-02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