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青岛金欧利营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5日邮寄异议申请书的同时,支付了异议费1000元,异议第40768189号和第40754730号商标。2020年7月3日,公司又收到商标局发来的所异议商标的两份异议交费通知书。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麻烦协调处理。感谢!
回答: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国家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2、该情况建议及时缴纳异议费用。之前支付的费用可以向国家商标局财务申请退费。
问答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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