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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在收到商标局寄送的第33861124号第35类宝塔岗街口商标异议答辩书通知书后,于2020
时间:2023-04-11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在收到商标局寄送的第33861124号第35类宝塔岗街口商标异议答辩书通知书后,于2020年1月10日向商标局评审业务寄送了该商标的异议答辩资料,邮政EMS快递单号是:1159469793531。   我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商标局寄送的关于该商标在部分商品不予注册的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我们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经快递公司查询,该商标异议答辩资料已被商标局收文科签收,我想请问商标局对于这种已签收而未找到的异议答辩资料问题该怎么处理?之前已打商标业务询问电话多次未果,恳请商标从业者给予明确答复!邮政公司的投递单复印件将于2020年10月10日前寄往商标局综合处,希望商标从业者能够给予处理! 联系人:龚女士

回答:

异议答辩需寄送至国家商标局收文科,不能邮寄至商标评审业务收文部门。经核查,国家商标局收文科无此单号的收文记录。建议联系评审收文部门核查。

问答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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