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44251214申请的是牛奶制品、牛奶驳回引证豆奶粉就是不合理,无论依据什么以前法规第几条都是错审错判,既然法规有问题那就修正,为什么不修正,错了这么多年,你们是按照工作程序工作以错执行错审,工作没错,可也没有什么作为,让我们其他途径复审、来函,这些都是消耗我申请人的时间和金钱
回答:
该问题已多次答复。
问答日期: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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