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投诉通用产品词(隐形车衣)被注册成商标,被限制不得在公告推广中使用一事,希望商标局给以
时间:2023-04-10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您好:投诉通用产品词(隐形车衣)被注册成商标,被限制不得在公告推广中使用一事,希望商标局给以解决:隐形车衣是一种汽车漆面保护膜的统称,作为新型的汽车用品,被有心人士钻了漏洞;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与第二款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隐形车衣显然不符合商标注册规范,请求撤销已注册的(隐形车衣)商标!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问答日期:
2020-07-11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