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合理就是不合理,申请牛奶引证豆奶粉驳回了,是人无法接受,一定要给一个回复,我想知道牛奶是如何和豆奶粉是一类东西的,请公布这种情况,让申请人都明白如果申请牛奶引证豆奶粉驳回的。是我没脑子还是审核人员没脑子,还是商标法不及时修正,到底是谁的问题。请局里商标从业者一定要重视。否则请申请人都看看这是什么道理。天理何在
回答:
该问题已多次答复。如您对答复意见有异议,请纸质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07-16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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