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在提出17337568号商标撤三申请时,将撤三费用打入商标局账户;后商标撤三不予受理,请问如何退款?是通过预付款清零申请吗?
回答:
自2019年12月30日起提交的申请,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国家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商标局缴纳费用。该情况建议提供一个打印的退款申请,写明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和具体情况,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商标局财务收。工作人员将查证处理。
问答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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