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国外申请人在国内申请的商标被发了驳回通知或者处于驳回复审阶段是否可以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商标处于初审公告阶段或者被提异议,是否可以申请呢?
回答: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详细材料请登陆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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