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遵敬的商标从业者:想请问一下,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高院的二审判决书重新做出的裁定书,裁定书最后写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是不是理解为可以重新起诉。或者就重审裁定书我不服,再増加新理由起诉,请问这样可以吗。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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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日期: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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