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基
为商标代理机构助力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商标问答
我方对某独创图形拥有在先著作权,但该图形遭遇多个商标抢注。我方对抢注的商标依法提起异议、无效宣告,并
时间:2023-04-08    访问量:0

问题:

我方对某独创图形拥有在先著作权,但该图形遭遇多个商标抢注。我方对抢注的商标依法提起异议、无效宣告,并补注商标,目前异议、无效宣告均没发出相关决定或裁定。而我方补注的商标在申请注册中被抢注的商标驳回,我方在驳回复审中提出暂缓审理,待上述相关的异议或无效宣告后再行审理。但驳回复审依然没有等异议或无效宣告结果就发出驳回,我方需走诉讼继续维权,这增加了维权成本。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商标审查、审理期限:......(五)审查、审理过程中,依案件申请人的请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间。因此,我方疑问:在加快审查速度的同时,能不能兼顾在先权利人的权益?引证商标在无效或异议中的,在先权利人补注商标在驳回复审申请暂缓的,商标局能否暂缓审理? 此外,如果引证商标权利人本身是大量恶意抢注的,商标局的驳回复审也能否暂缓审理?

回答:

您好,商标暂缓申请依不同案件而定。商标复审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7-22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推荐内容
企基商标网推荐内容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