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代理机构通过电子系统申请姓名商标,但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让提交授权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电子系统回文时,上面显示【您有实体补正项需要回文。请及时将补正资料在线下提交商标局处理,同时要补正此申请的其他线上补正项】。 这是否说明代理人通过电子系统回文之后,还需要把纸质材料寄到商标局的收文科?
回答:
电子回文即可。
问答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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