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请问因有在先近似商标存在,申请商标被驳回,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的同时对在先引证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并在驳回复审申请文件中写明已对引证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因权利不稳定,请求暂缓审理驳回复审程序,等无效宣告裁定出来后再进行审理,请问可以暂缓等待吗,盼复,感谢!
回答:
评审问题您可到评审页面留言或打电话到商标评审委员会010-63218500-8-0进行人工询问。
问答日期: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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